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议案 公司拟向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收购农产品原材料,期限为12个月。 该笔贷款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55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1%)质押担保。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