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7月16日通知各位监事。本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