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客观、真实;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