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470.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9,470.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1.39元。公司募资金总额人民币353,0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113,880.00元,实际收到股东投入现金净额人民币334,976,12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5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8]第17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已完成。 截至2010年4月3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24,028.98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额中已对外支付募集资金18,032.9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有15,467.05万元余额,公司拟将其中5,996.06万元保留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支付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公司项目建设及采购因和供应商合同约定了质保要约,款项分批支付,因尚未到约定结清日期,所以存在尚需支付款项),该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470.98万元(包括实际投资金额24,028.98万元和承诺投资金额32,107万元的差额8,078.02万元,利息收入1,392.96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表如下: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原拟投资金额 节余金额 募投项目名称 已支付金额 尚需支付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 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 32,107 18,032.92 5,996.06 8,078.02 术改造工程 合计 32,107 24,028.98 8,078.02 加:利息收入 -- -- 1,392.96 合计 32,107 24,028.98 9,470.98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上市募投项目 3 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实际投资24,028.98万元,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总额减少8,078.0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从 2007 年开始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预算,至 2009 年 10 月底建设基本完成,至 2010 年 3 月调试完成并开车成功,期间由于受金融危机爆发因素影响,项目所用设备、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公司结合工程建设进度需求,合理调度安排项目物资采购进度,将金融危机对市场的不利冲击转化为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大幅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结合公司现有其他产品生产线和设备的配置,充分考虑资源综合利用,对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三、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2010年5月13 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470.9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之规定定,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9,470.9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利益,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9,470.9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在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的情况下,联合化工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9,470.98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合化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