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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工(00221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6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化工或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4月23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1季度报告全文》及《2010年1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10年1季度报告全文》及《2010年1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为子公司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丰元,为公司控股88%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联合丰元拟在中国建设银行台儿庄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9年年报)净资产7.48亿元的2.67%,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对外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的未来3个月内签署担保文件。
    截止该担保数额生效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9年年报)净资产7.48亿元的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丰元)作为公司控股88%的子公司,主体资格等符合相
    关规定,该子公司生产初期及当前建设项目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本次公司对联合丰元拟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合理的,符合有关规定之要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意见如下:联合化工为联合丰元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并已获董事会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已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此次担保利于控股子公司联合丰元的发展,亦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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