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9月27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 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 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