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2月9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详见2010年2月1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2010年8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