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10年12月2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黎春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黎春女士个人简历见 2010 年1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