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提案,因张建军先生个人意愿《关于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未获通过。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了《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并于2010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刊登了《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30日上午十时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一号楼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慧民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114,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慧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名张慧民、凌兆蔚、靳海涛、黄斌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曾石泉、张建军、范晴、王苏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480,457,288票(120,114,322×4),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360,342,966 票(120,114,322×3),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慧民、凌兆蔚、靳海涛、黄斌 表决结果如下: 张慧民: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凌兆蔚: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靳海涛: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黄斌: 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张慧民、凌兆蔚、靳海涛、黄斌四位构成, 任期三年。 2、《关于选举曾石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范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石泉、张建军、范晴、王苏生 以上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如下: 曾石泉: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张建军: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范晴: 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王苏生: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曾石泉、范晴、王苏生三位构成,任期三年。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名黎春女士、高占杰先生作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最近二 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监事选举累积投票数总数为240,228,644股 (120,114,322×2),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6、《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黎春、高占杰 表决结果如下: 黎春: 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高占杰:赞成120,114,322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份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由黎春、高占杰两位构成,与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完成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总股本由 103,000,000股增加至206,000,000股。据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如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0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30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20,6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表决结果如下:赞成 120,114,32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 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谭清、刘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