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6日下午1: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马炳怀主席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决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节约财务费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