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5月21 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22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现将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人民币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人民币0.45元);同时,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6,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和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 2010年5月31 日 2、除权除息日: 2010年6月1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0年6月1日 三、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10年5月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将于2010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高管锁定股份、IPO前限售股份-个人、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将于2010年6月1日直接计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五、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0年6月1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7,015,000 72.07% 73,507,500 220,522,500 72.07% 1、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29,600,000 63.53% 64,800,000 194,400,000 63.53% 2、境内自然人持股 7,500,000 3.68% 3,750,000 11,250,000 3.68% 3、高管股份 9,915,000 4.86% 4,957,500 14,872,500 4.8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6,985,000 27.93% 28,492,500 85,477,500 27.93% 三、股份总数 204,000,000 100.00% 102,000,000 306,000,0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06,0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056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2、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张健江、张余金 4、咨询电话:0755-33356380 5、传真电话: 0755-3335639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