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11日上午8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蔚主持。公司监事共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2010-024号)。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