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自7月1日开市起停牌1小时。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利民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