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00,000,000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5,88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8%。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永平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永平、刘崇生、陈小东、梁家源、傅学仁、陈正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成斌、占磊先生、汤洋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赵成斌先生为专业会计人士,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以上人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自2010年11月6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届满。 表决结果: (1)徐永平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刘崇生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陈小东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梁家源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傅学仁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陈正民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赵成斌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占磊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汤洋女士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新一届董事在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立即就任,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自2010年11月6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由公司监事会提名的监事会候选人张洪维、崔刚、董一鸣、沙建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人员与连任的职工监事雅斯玛、王福、马军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自2010年11月6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届满。 表决结果: (1)张洪维先生以67,147,880股赞成票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崔刚先生以64,621,080股赞成票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 (3)董一鸣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沙建义先生以65,884,480股同意当选,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