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铸业”)拟向中国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后签署。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三年 3.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4月23日 3.注册地点: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华锐路1号 4.法定代表人:陈历辉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铸钢、铸铁、铸铜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止2010年3月31日,华锐铸业资产总额为79,807.56万元、负债总额为72,417.95万元、净资产7,389.60万元、营业收入5,547.93万元、利润总额337.66万元、净利润337.66万元。 华锐铸业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规划,为尽快完成大型球墨铸铁件扩能改造项目建设,促进公司科学、持续、健康发展,解决大型球墨铸铁件扩能改造项目资金缺口问题。华锐铸业拟向中国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3年。公司为华锐铸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被担保方大连华锐重工铸业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状况稳定,公司拟对其向中国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申请3年期2亿元 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华锐铸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