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冻结股份部分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6月24日,公司接到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0年6月22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担保纠纷案([2008]辽民三初字第10号案)中被冻结的本公司9,478,673股股票解除冻结。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28,000,000股,尚有14,278,673股处于冻结状态,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其中因司法原因被冻结股数为9,478,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因国有股转持被冻结股数为4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24日 1208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