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68,238,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64%,占公司内资股(A股)的比例为48.68%。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0年12月27日。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变化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5,0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07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0,000万股。 2008年2月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10:9的比例派送红股、按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按10:1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上述送股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0,000万股。 2009年5月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10:4的比例派送红股,每10股派2.80元(含税)现金,完成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00万股。 2010年4月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10:6的比例派送红股,每10股派1元(含税)现金,完成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4,000万股。 2010年10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5,458.8万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69,458.8万股。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68,238,19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东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深圳市远景新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深圳市远风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风能研究所、深圳市远景新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承诺:自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承诺履行情况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068,238,1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9.64%,占公司内资股(A股)的比例为48.68%。其中部分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具体如下: 1)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额为386,921,738股,其中有204,624,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7,858,108股因国有股转持冻结。 2)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额为333,553,221股,其中有6,774,232股因国有股转持冻结。 3)新疆风能研究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额为45,363,237股,其中有921,296股因国有股转持冻结。 4)深圳市远景新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额为40,320,000股,全部质押给华商银行。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备注 号 份数 售数量 1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386,921,738 386,921,738 部分冻结、质押 2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 333,553,221 333,553,221 部分冻结 3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161,280,000 161,280,000 4 深圳市远景新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7,776,000 97,776,000 5 新疆风能研究所 45,363,237 45,363,237 部分冻结 6 深圳市远景新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320,000 40,320,000 全部质押 7 深圳市远风投资有限公司 3,024,000 3,024,000 合计 1,068,238,196 1,068,238,196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