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超额配售权国有股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0年10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并上市,发行H股总股数为395,294,000股。根据本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H股发行公司授予全球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 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全球簿记管理人已于2010年10月12日全额行使59,294,000股H股的超额配售权,并于2010年10月1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本次行使超额配售权时,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原“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新疆风能研究所、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公司须按公开发行时超额配售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金风科技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股东需就本次发行上市进行国有股减持并注销相关股东的A股股份,上述股份需在本公司H股超额配售结算日前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 就上述减持方案,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同意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进行国有股减持,并委托本公司按照相关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为5,929,400股,将于 2010年10月21日退出A股。目前公司A股股本为2,200,470,600股, 减持后,A股股份数量为2,194,541,200股。各股东具体减持数量如 下表所示: 目前持股数量 超额配售权行使时拟减持的股数 序号 持有人名称 (股) (股) 1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389,833,854 2,912,116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 2 336,063,667 2,510,446 原“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 3 新疆风能研究所 45,704,658 341,421 4 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公司 19,405,717 165,417 合 计 791,007,896 5,929,400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