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2010 年 5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钟佳富先生因个人时间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独立董事周观亮先生因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佳,申请辞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光中先生、王跃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何学葵女士(持有 43,257,9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3%)向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何学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超过3%,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前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向股东大会增补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除此之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0年4月30日、2010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增补临时提案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1日上午10:00 3、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学葵女士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293,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1.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何学葵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721,5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7,572,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721,5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7,572,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存货损失及资产减值情况处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21,5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20%;弃权7,572,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0年5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更正后的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见2010年5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9,721,5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7,572,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 (五)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721,5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7,572,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 (六)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21,5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7,572,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559,8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70%;弃权7,572,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反对1,161,6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0%。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光中先生、王跃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光中:同意84,866,27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9.80%; 8.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跃光:同意69,721,52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2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徐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绿大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有关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