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月8日开市时复牌,特此提示。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6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下午14:00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6)刊登在2010年11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汽车电机事业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电动汽车电机方向发展的总体规划,公司研究决定设立汽车电机事业部。事业部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电动汽车事业部的设立,有利于电动汽车电机项目的顺利实施,但因项目从研发成功至正式投产尚需一段时间,未来发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在短期内对公司的业绩影响不大。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7)刊登在2010年11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