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14日下午15:00 在浙江丽水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推选,选举马斌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自即日起至2011年3月5日止。 马斌武,中国国籍,曾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总工办技术员、平缝事业部品质管理部,浙江方德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伺服事业部马达制造部经理。现担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副主任。马斌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马斌武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