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12日分别收到董事李锦火先生和监事陈荣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详见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锦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监事陈荣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新选举董事、监事后即生效。李锦火先生及陈荣昌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锦火先生及陈荣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