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接到股东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实业”)通知,股东太和实业分别将所持本公司15,443,323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香蜜湖支行),为其控股公司深圳市贤俊龙彩印有限公司向该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担保;所持本公司9,062,851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香蜜湖支行,为其控股公司深圳现代彩印有限公司向该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期限到贷款到期日止。上述质押已于2010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手续 (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1009100001、1009100002)。 截至目前,太和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08,4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47%。此次质押股份24,506,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太和实业累计质押股份81,454,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