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产生前期会计差错的原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0年4月15日获得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944200569,证书颁发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已于2010年4月16日对外公告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事项(具体内容见2010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因公司2010年4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09年度财务报告时,公司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仍按20%的过渡期所得税税率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2009年至2011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故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报告中产生前期会计差异。公司已按15%的所得税率对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09-6-30 2009-12-31 1、递延所得税资产 -932,719.05 -2,307,897.91 2、应交税金 -3,844,932.61 -8,651,141.35 3、盈余公积金 634,324.34 4、未分配利润 5,708,919.10 4、对净资产的影响 2,912,213.56 6,343,243.44 5、对总资产的影响 -932,719.05 -2,307,897.91 利润表项目 2009年1-6月 2009年度 6、所得税费用 -2,912,213.56 -6,343,243.44 7、对净利润的影响 2,912,213.56 6,343,243.44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调整前后对比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度末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3,721,443,117.95 3,719,135,22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907,005,390.31 1,913,348,633.75 股本 642,000,000.00 642,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97 2.98 2009年1-6月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 1,055,615,965.91 1,055,615,965.91 营业利润 242,369,369.46 242,369,369.46 利润总额 247,360,469.58 247,360,46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780,572.09 158,692,78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51,971,123.27 154,826,314.80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5 净资产收益率(%) 8.79% 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545,660.76 160,545,660.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8 0.38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