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女士主持,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短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度,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按时归还也是有保证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