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守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科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697,534,112.30 645,771,509.48 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79,509,406.34 465,154,474.41 3.09% 股本(股) 199,240,000.00 199,24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41 2.33 3.43%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7,637,156.85 23.84% 343,911,783.73 4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78,760.51 53.23% 14,354,931.94 316.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0,427,760.71 126.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15 11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0% 0.07 3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0% 0.07 3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 0.31% 3.04% 4.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0.67% 0.54% 2.33% 4.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838.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52,35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298.71 所得税影响额 -598,873.38 合计 3,393,615.80 -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5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 11,467,549 人民币普通股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3,760,848 人民币普通股 凤时宏 802,9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立言 514,1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汇富7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徐志高 365,700 人民币普通股 冼海勇 3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路峰涛 302,975 人民币普通股 孙勤 282,500 人民币普通股 姜东林 278,577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期末数250,000 元,比期初增加10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正常经营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数25,736,701 元,比期初数增加640%,主要是报告期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1,163,015.43 元,比期初数增加90%,主要是差旅费借款增加所致。 4、 存货期末数38,066,935.65 元,比期初数增加41%,主要是报告期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5、 在建工程期末数69,289,984.49 元,比期初增加47%,主要是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投资未结转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500,003 元,比期初减少60%,主要是正常摊销所致。 7、 应付账款期末数89,966,983.35 元,比期初增加39%,主要是信用期内的采购增加所致。 8、 预收款项期末数1,029,982.97 元,比期初增加168%,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5,965,795.23 元,比期初增加3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数-1,299,958.17 元,比期初减少275%,主要是应交增值税期末留抵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数7,905,429.85 元,比期初数增加42%,主要是预提的销售服务费及租赁费未结算所致。 12、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9,223,222.6 元,增加41%,主要是受全球经济回暖的影响,订单增加所致。 13、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574,122.18 元,增加33%,主要是销售规模增大造成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63,321.10 元,减少38%,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跌价损失减少所致。 15、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1,690,101.86 元,增加209%,主要是公司订单增加,产能发挥较好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009,768.82 元,增加127%,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38,769,942.44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036,805.81 元,增加57%,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所 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05,404.9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89,935.72 元,增加252%,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1000 万元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 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日本清 水(香港)有限公司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07 年1 月15 日,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主要股东南 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出具《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 除贵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不会从事与贵公司构成 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 与或进行与贵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本公司将不利用对贵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贵公 司及贵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将赔 偿贵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遭受或产生的任 何损失或开支;本公司确认并向贵公司声明,本公 司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本公司和控股下属企 业签署的。2006 年12 月29 日,公司股东日本清水 (香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函》, 具体内容为:本公司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 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的业务,今后本公司亦将不会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从事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 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 有,若给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将给予 足额赔偿。上述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 业竞争的行为。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发行股票过程中 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履行情况: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 司和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 持有的股份。报告期内,上述股东信守承诺,严格 履行以上承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承诺在利达 光电发行上市后,若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 河南南方辉煌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合资公司光学 引擎项目发展成熟,且利达光电提出要求,南方工 业集团公司将择机通过合适方式将南阳南方智能光 未发生违反承诺行为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4 电有限公司与河南南方辉煌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或相关资产)注入利达光电,以促进利达光电进 一步发展。报告期内,上述股东信守承诺,严格履 行以上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4 对201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万元): 1,300.00 ~~ 1,800.00 2010年度净利润的预计范围 公司预计201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1,800 万元。 2009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05,420.1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1、2010 年全球光电行业预计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同比有较大幅度增 长,相对毛利率有所提高。2、公司全面推进精益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守启 2010 年10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