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15日在郑州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公司董事张守启、左月夕、王志亮、李智超、郭耀黎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唐翰岫、肖连丰、宣明、高其富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守启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0 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内容详见2010 年8 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 年8 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0年9月3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 年8 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