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9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0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 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名)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外合资设立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名),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期限为十年,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单晶硅、多晶硅片的切割生产,光伏 组件生产。(以上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名)相关的设立和投资 等文件。 以上内容详见登载于2010年12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10-37号公告《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