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4,570,000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15.7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142,5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8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并于2007年11月22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本为6000万股,发行上市后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 2009年4月2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 共计转增股本4,000万股。2009 年4月22日,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 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变为12,000万股。 2010年4月9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共计转增3,600万股。2010年5月13日,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至15,600万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仁涛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份 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仁涛先生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了以下承诺:1) 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 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 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2)本人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 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本人 将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3、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长丁仁涛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 50%。 上述承诺已得到严格履行。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 资金及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4,570,000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15.7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14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94%; 3、限售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丁仁涛 24,570,000 24,570,000 公司董事长 合 计 24,570,000 24,570,000 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长丁仁涛本次解除限售的2,457 万股中,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614.25万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的 1842.75万股将继续锁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9,448,428 18,427,500 -24,570,000 43,305,92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24,570,000 0 -24,570,000 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高管股份 24,878,428 18,427,500 0 43,305,928 8、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6,551,572 6,142,500 0 112,694,072 三、股份总数 156,000,000 156,000,000 五、备查文件 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