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7月26日,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凌嘉电 音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凌嘉电音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凌嘉”) 向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和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贷款380万元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而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凌嘉 1)深圳凌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3月1日,注册资本1020万元,法人代表为丁仁涛,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香梅北武警大厦办公楼9楼,主 营业务:开发、研究、设计、生产、加工经营受话器及相关零配件。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黄春美持有其25%的股权。 2)截止2010年6月30日,深圳凌嘉的资产总额为4703.10万元,负债总额为3160.49万元,净资产为1542.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2%。2010年1-6月,深圳凌嘉的销售额为2831.91万元,净利润为15.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力光电 1)新力光电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为丁仁涛,注册地址为嘉善县魏塘镇东升路36号(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8号厂房),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显示器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涉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浙江比例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汪海涛持有其14%的股权。 2)截止2010年6月30日,新力光电的资产总额为3070.47万元,负债总额为1417.72万元,净资产为1652.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7%。2010年1-6月,新力光电的销售额为1331.97万元,净利润为78.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深圳凌嘉现因继续需要补充生产用流动资金,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再借款500万元整,并需要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新力光电现因继续需要补充生产用流动资金,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再追加借款380万元整,并需要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四、 董事会意见 1、深圳凌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具备一定的短期债务支付能力,且深圳凌嘉的其他股东己提供反担保保证。本次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新力光电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运营状况正常,具备一定的短期债务支付能力,且新力光电的经营者汪海涛(也是股东之一)己提供反担保保证。本次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发生额累计为17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7%,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