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将3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参见刊登于2009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2009-32号公告。 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3500万元资金已于2010年6月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