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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30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29日
    2、召开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82,063,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行“江苏省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2,063,02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江苏省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2,063,02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李文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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