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七名董事,均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批准《关于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赞成票,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为增加本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700万元,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胡黎明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信用担保。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备查文件:《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