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0年11月15日上午在本公司经营楼五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的专项意见详见2010年11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