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接到本公司股东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昌高 新”)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南昌高新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 股和400万股分别于2010年8月16日和9月7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5%。 截止2010年9月14日,南昌高新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01,354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5.81%,其中300万股进行了质押,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7%。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