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东部分股份无偿划转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7月27日,公司接到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送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国家股股东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持有的本公司1354.55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有关本次国家股东部分股份无偿划转的详细情况,请参阅2010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东部分股份无偿划转的公告》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后,截止本公告日,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54.5510万股,持股比例为12.4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