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4月22日和201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5日在公司经营楼五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出席本次会议的非股东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4、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5、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6、审议通过《200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人,代表股份11,001,3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回避1人,代表股份34,067,507股; 反对0人,弃权0人。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修改稿)》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1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人,代表股份45,068,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人,弃权0人。 12、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09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已在2010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张宇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