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特电机 股票代码:0021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南昌高新开发区火炬计划大街125号 通讯地址:南昌高新开发区火炬计划大街125号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江特电机/上市公司 指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江特电机5,421,480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南昌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2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注册资本:壹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100219400214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财务咨询服务;技术支持; 贷款担保(用自有资金为企业提供担保)。 经营期限:10年 税务登记号:36010872290620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2390820-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情况: 简告牯 持股3900万元 占比39%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3000万元 占比30% 漆勇根 持股3100万元 占比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实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 李华 男 总经理 中国 高新七路999号34栋长岛 否 印象09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 外的股份情况: 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公司经营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拥有的江特电机股 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08年10月21日至2010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江特电机的股份达到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减少 本次变动后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南昌高新 17,047,834 15.72% 5,421,480 5% 11,626,354 10.7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江特电机股份1,000万股进行了质押,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2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江特电机股票的情况如下:未有交易。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江特电机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昌高新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江西省宜春市东风大街10号 地 股票简称 江特电机 股票代码 2176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南昌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25号 人名称 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7,047,834 股 持股比例: 15.72%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11,626,354 股 变动比例: 10.72%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昌高新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