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25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在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金瓯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安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全文内容见2010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