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澳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12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新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 文件实施。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 表人为李杰、雷亦。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 1、发行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满元、丁光辉 电 话:0512-58598699 传 真:0512-5859855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波、张晓舒 电 话:021-38565714、021-38565725 传 真:021-38565707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