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0年11月5日以通讯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 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目前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用自有资 金或银行贷款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 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0年11月19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保荐人出具的保 荐意见书、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11,856,25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77,648,250股。现将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在《公司章程》原第三条后增加一款: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1,185.625万股,于201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将《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79.2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64.825万元" 3、将《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579.20万股,均为 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764.825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 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6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fo.com.cn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