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检查办法》(证监发[2001]46号),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于2010年3月11日起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0年7月13日对深圳惠程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检查意见”)。 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在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期间,在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的督导下,进行了相关自查与整改工作;在收悉《检查意见》后,公司高度重视,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意见要求,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检查意见》提出的问题逐项制定了详尽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了具体责任人,形成了整改计划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公司治理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 (一)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住房补助金未履行决策程序 检查意见:公司于2005年5月成立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于2005年7月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检查发现,公司于2008年6月1日向5位副总经理发放了住房补助金共100万元,并按三年的期限逐年摊销计入损益。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未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也未对上述事项进行决议。 整改措施:公司已收回上述住房补助金100万元,今后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任何薪酬均需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批准。 整改部门:董事会、财务部。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吕晓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朱天培、总经理何平、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完成。 整改总结:公司已充分重视高管薪酬管理,在以后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任何薪酬均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批准。 (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缺陷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缺陷。如内审工作内容未能包括对子公司、各地办事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年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存在的缺陷,内审部门没有督促公司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也没有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内审部门负责人没有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和执行情况,内审部门负责人目前职位空缺等。 整改措施: 1、新聘富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充实和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内审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培训工作; 2、严格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按照审计室的工作职责和内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包括按内审计划规定的时间、程序开展对母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室已制订计划,对子公司、各地办事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并已于2010年7月开始相关工作。 3、严格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对年审会计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室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整改报告(包括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与部门、时间),审计室追踪改进过程及结果,进行后续审查形成追踪检查记录; 4、今后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会议文件均由审计室负责人直接报送(书面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审计室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并汇报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和执行等工作情况、记录会议内容,确保内审部门与审计委员会沟通顺畅。 整改部门:审计委员会、审计室。 整改责任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天广、审计室王成和。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已安排经验丰富的高级会计师负责审计室工作,并且按照审计计划已于2010年9月完成子公司、各地办事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以及各子公司2010年6月份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报告已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并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整改报告。10月初审计室将对市场部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室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将更好的发挥其监督、控制、评价鉴证的职能,为公司加强管理、保护公司利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三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及投资者接待等记录不完整 检查意见:2008年9月,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验收时提出“三会”会议记录、投资者接待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检查发现,公司对上述问题未能有效整改。“三会”会议记录、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投资者接待记录仍存在不完整的情况,如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缺少《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必备内容;通讯表决的董事会缺少会议记录;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缺少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主持人未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字的情况;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完整,缺少对相关问题讨论和后续跟踪的记录等。 整改措施: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做好“三会”会议记录、通讯表决董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投资者接待记录工作,做好监事会主持人在会议记录及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会议决议上签字的工作,做好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工作及对相关问题讨论和后续跟踪的记录工作,保证记录的真实、完整。 整改部门:董事会、监事会、证券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吕晓义、总经理何平、监事会召集人、副总经理祁锦波、董事会秘书张国刚。 整改时间:立即执行,持续规范,已在后续工作中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会议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完整。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关联董事回避无法形成决议的情况下,关联董事在发表公允性声明后,可参与表决。”与《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06)》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的规定不相符。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已落实专人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等的要求,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拟定修订案,此项修订案已提交于2010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删除了原第十三条规定,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整改部门:董事会、证券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吕晓义、副董事长何平、董事会秘书张国刚。 整改时间: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了三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修订后的三会议事规则,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等的要求及时修订或补充相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 (一)投资期货业务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 检查意见:2009年4月,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期货管理制度”)中规定“公司在境内期货市场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和原料的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检查发现,公司2008年末仓库储备的铜材现货约700吨,2009年铜材消耗量约为300吨。公司在2009年、2010年部分时点持有的铜期货头寸规模明显超过现货库存和年度铜材消耗量,而且公司在多个交易日内频繁买卖铜期货,具有明显的投机性质,投资目的背离了公司制度规定。 公司投入期货交易的资金超出制度规定限额。公司《期货管理制度》规定期货投资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超出限额须报董事会审批。 检查发现,2009年8月28日、11月3日,由于当日开新仓,造成公司期货交易占用的保证金超出1,000万元,上述情况未经董事会审议。 公司期货交易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如公司未制定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方案,期货领导小组仅根据国内外行情确定当日操作;公句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批表存在决策倒 置现象,期货领导小组口头授权证券事务代表进行买卖操作交易以后再由相关责任人签署意见;风险管理员未承担风险控制职责等。 整改措施: (1)控制投资额度:将投资额度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套期保值的规模不超过董事会制定的标准,确保不发生投入期货交易资金超出限额的情况。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2)套期保值规模与经营业务匹配:公司在已经确认对生产所需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的情况下,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要与所需的原材料在数量上及时间上相匹配。 (3)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中的程序进行交易和审批,证券部根据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会提出的保值操作思路,结合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行情,制定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方案,报经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4)实行授权管理:境内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 (5)及时报告情况:交易员每日向证券部门经理报告当天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风险管理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员的监控作用。 (6)避免流动性风险:科学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合理选择保值月份,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7)加强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专业人士、风险管理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8)完善信息系统: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9)审慎评价复核:审计室就期货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执行情况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根据公司管理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对现行的期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整改部门:证券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何平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匡晓明。 整改时间:立即执行,持续规范。 整改总结:公司已充分认识期货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中的程序进行交易和审批。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二)公司印章管理存在缺陷 检查意见: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规定采用公章使用审批单对印章的使用进行管理。检查发现,公司公章使用审批单未连续编号保管,不利于印章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公章借出的审批程序,但未规定公章借出审批的留痕,公司印章管理存在缺陷。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公章使用流程办理,将公章使用审批单连续编号保管。 2、公章借出必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借出手续,留下书面凭证,并督促及时归还。 整改部门:行政部。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何平、副总经理祁锦波。 整改时间:立即执行,持续规范。 整改总结:在收悉《检查意见》后,公司立即按规定进行整改,严格控制公章的使用与借出,对公章进行正规管理。 三、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 (一)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2008年6月1日,公司向5位副总经理发放了住房补助金100万元,并按三年的期限逐年摊销计入损益。公司在2008年年报、2009年年报中披露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未能包括上述住房补助金金额,导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已收回上述住房补助金100万,将在2010年年报中准确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数据。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2010年年报中披露。 整改总结:公司在今后付给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属于薪金性质的报酬均会在年报中准确披露。 (二)会计政策的披露与实际执行不一致 检查意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检查发现,公司存货盘存制度实际采用实地盘存制,会计政策的披露与实际执行不一致。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2010年8月份全面使用易飞ERP系统,存货盘存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政策执行永续盘存制。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部已试行易飞ERP系统,此问题会彻底解决。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 (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未能及时修订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一直未能及时更新、修订,导致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制度已不符合公司业务运作模式和实际情况,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部分制度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相符。此外,实际工作中公司也未形成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机制。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详见《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10版。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机制,通过自查以及审计室内部审计等形式认真检查落实。 整改部门:财务部、审计室。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审计室王成和。 整改时间:已完成。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部会紧跟《企业会计准则》,及时更新修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且认真执行。 (二)生产用自制模具的会计处理不符合准则规定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将生产用自制模具在“低值易耗品”账项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截至2009年年末,生产用自制模具有523套,账面金额共计1,031.69万元,上述生产用自制模具能够多次使用,适合于压制生产不同型号的配电箱柜体面板,不属于低值易耗品范畴,应在其可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因此,上述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本会计年度内改变对模具核算的会计政策,将模具从存货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根据模具使用的实际情况,折旧年限拟定为5年,净残值率为5%。 2010年年报将会对此进行详细披露。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整改总结:公司董事会已批准了模具的会计政策变更,在2010年8月份财务报表中进行了此项更改。 (三)职工薪酬会计核算不符合准则规定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给予部分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住房补助金,按三年的期限进行摊销,在“长期待摊费用”账项核算。截至2009年末,公司共发放住房补助共计140万元,账面摊余金额计598,333.30元。上述住房补助金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整改措施:公司已收回上述住房补助金100万,将其他员工的房补计入应付工资,并冲减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余额至零,相关账务在7月份报表处理完毕。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部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核算职工薪酬。 (四)存货期末计价和产品成本核算不准确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对购入的不同规格、不同价格的原材料仅设置大类入账核算,领用材料的单价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由此造成计入生产成本的原材料金额及期末库存原材料的成本不准确;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实地盘存制,不利于真实反映材料物资的毁损、盗缆、丢失、生产报废等情况,导致生产成本计算不准确;产品成本结转采用倒轧法,各类别的产品成本系按照本期结转产成品总成本占当期总销售额的比重×各大类产品的销售额进行分配,造成公司各类别产品的毛利率基本一致,未能真实反映各类别产品的毛利率以及产品成本。 整改措施:公司财务部将在2010年8月份使用易飞ERP系统进行财务核算,设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立原材料明细账,领用材料成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生产成本采用标准成本法由ERP系统自动计算,准确核算存货期末计价和产品成本。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部已试行易飞ERP系统,与原用友财务系统并行运作,核算及比对存货期末计价和产品成本,预计在2010年底前完成系统转接。 (五)对与财务有关的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不足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对物料采购和领用、产品生产、发货等各项业务均采用手工形式进行单据流转和记录,未能实现信息化管理,业务的监控和单据流转均存在一定缺陷,公司采用用友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财务软件中仅启用了总账模块,对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存货管理等模块均未能购买启用,导款财务软件未能完全实现电算化效用,存货的明细核算仍然使用手工账簿记账核算,成本核算分类不准确。 整改措施:公司计划在2010年8月份全面使用易飞ERP系统财务模块,将会全面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单据流转和记录的信息化、存货的明细核算、准确的成本核算等目标。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部已试行易飞ERP系统,此问题会彻底解决。 五、关于深圳惠程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管建议书问题的整改总结 (一)会计人员管理和履职不到位 (1)财务部门未能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架构 检查意见:公司财务部门未能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架构,未能任命会计主管,所有会计人员均直接向匡晓明汇报工作,财务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如财务部门缺少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总结,对会计人员的考核机制缺失,未能建立部门工作例会制度等。此外,公司也未能统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招聘程序、培训和考核的基本要求,对下属子公司的会计人员缺乏统一管理。 整改措施: 1、目前,财务部已建立了有效的组织管理架构,任命会计机构负责人,各岗位已配备了相应的专业人员,各会计人员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汇报工作。财务部已制定了2010年工作计划,财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于每周一下午召开部门工作例会,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做每周工作总结,向财务负责人匡晓明汇报。 2、公司编制的《财务部岗位职责说明书》已统一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招聘程序、培训和考核的基本要求。公司将制定控股子公司财务工作管理细则,将子公司会计人员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6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部组织管理架构已全面建立并已系统有效的开展工作。 (2)财务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检查意见:公司财务经理许萍长年病休,长期不在岗,不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财务经理近两年来由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晓明兼任,因其不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足三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此,财务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管理职责。 整改措施:2010年4月,公司已聘请周杨女士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财务监督和管理职责将得到有效发挥。周杨女士简介如下: 周杨:女,33岁,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02年9月在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02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安永华明深圳分所审计师,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任光汇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任内部审计室门审计主管,2010年4月起任深圳惠程会计机构负责人。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完成。 整改总结:此问题已有效解决。 (3)会计人员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晰 检查意见:公司未建立完善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岗位职贵、工作流程、岗位考评、定期轮岗、离职工作交接等作出明确规定。实际运作中存在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和工作量分配不合理的情况。此外,会计人员吴璠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负责人匡晓明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上述岗位设置影响了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独立性,制约了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整改措施: 1、2010年4月,公司编制了《财务部岗位职责说明书》,根据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的原则,合理设置了总账报表、销售与应收款管理、存货管理与成本核算、采购与应付款管理、税务和外汇管理、费用管理、出纳、预算管理岗位,明确了职责权限、工作流程、任职资格和考核标准,同时对轮岗、交接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财务部已建立了有效的组织管理架构,各岗位已配备了相应的专业人员,合理分配工作,各会计人员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汇报工作。 2、201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匡晓明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3、公司已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重新选举了监事。 整改部门: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吕晓义、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岗位职贵、工作流程、岗位考评、定期轮岗、离职工作交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匡晓明先生已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已重新选举,相关问题已妥善解决。 (4)会计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 检查意见:公司会计人员整体专业水平不高。如会计人员学历结构不合理,存在非会计专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况;会计人员不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每月会计凭证均存在较多的错误更正事项,每年年报审计均存在较多的审计调整事项; 会计人员仅定期编制季度、半年度、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此外,会计人员专业培训不足,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制度,会计人员的培训仅限于会计证后续教育和少量的外部税务培训,未能开展内部专业培训工作,专业培训投入严重不足,培训次数和时间较少。 整改措施:公司已制定了培训制度和财务人员2010年内部培训计划,内容涵盖了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讲师对《企业会计准则》及税务问题等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全面提高公司会计人员整体专业水平,减少差错现象。自2010年3月起,公司已每月编制合并报表。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立即执行,持续规范。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部于2010年9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讲师进行了专业培训,并计划每年两次专业培训,整体提高专业水平。 (二)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 (1)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检查意见: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在财务管理方面,未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在会计核算方面,未能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会计核算工作手册。 整改措施:公司已全面建立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等各个方面,并将在易飞ERP全面上线之后制定会计核算工作手册。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已全面修订,并已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工作未能有效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财务工作仅仅能满足企业日常经济业务会计核算的需要,未能有效发挥财务管理职能,如未建立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年度经营预算的编制过于简单化;成本核算混乱,成本控制作用不明显;财务报表分析能力欠缺;对采购、仓库、生产、销售等主要职能部门的财务监控水平比较薄弱等。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等,并于2010年6月份起逐步发挥财务管理职能,如2010年下半年试行预算管理、每月报表分析、2010年8月份易飞ERP全面上线之后将对主要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监控。2010年末将开展2011年年度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做到根据充分、预测合理、管理有效。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公司财务部已开始对主要职能部门进行财务监控,逐步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3)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均存在一定缺陷。 在采购环节,公司仅由采购部负责选择供应商、询价和物料采购,缺少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对采购价格和与采购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控,对采购订单也未能统一管理并连续编号;在销售环节,销售订单和发货单未连续编号,对已实现销售的订单和客户签收的发货单未能对应归档保存,且未能与公司收入确认建立关联索引关系,不能保证其完整性;发货单客户签收栏仅有收货人签名,缺少客户盖章或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市场部与仓管部门对每月发货信息的核对缺少核对记录;市场部仅与各地区销售业务员核对每月销售信息、应收客户款项,缺少客户盖章确认回单;市场部对销售信息、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应收客户款的管理均采用电子表格进行记录,未形成重要业务数据定期备份、监控和复核机制;对销售客户未能建立档案进行信用政策管理。 整改措施: 1、公司采购订单已采用易飞ERP系统,订单连续编号,统一管理。自2010年4月份以来,财务部应付账款会计对采购价格进行抽查复核询价以确定采购价格的公允。 公司财务部、审计室将于2010年8月全面对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控。 2、公司市场部已采用易飞ERP管理销售信息、销售订单和发货单,连续编号,与应收账款、销售收入一一对应,并已打印归档保存。 3、公司市场部已制定了信用管理政策,并开始逐步对客户进行分析和信用测评,将于2010年8月底完成建档工作。 整改部门:市场部、采购部、审计室、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何平、财务负责人匡晓明、副总经理易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已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易飞ERP系统的启用使内部控制得到一定的改善。 (4)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 检查意见:公司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具体如下: (1)仓库管理人员缺位或频繁变更 检查发现,公司仓库、生产、物流均由生产计划部长负责,未能设立独立的部门负责人对材料的收发存、生产过程、产品的发运进行控制;仓库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一年内更换了四、五人,导致前后任职责划分不清晰。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2)仓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检查发现,公司制订了《仓库管理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薄弱,如存在缺少领料单,物料未入库即直接发出领料的情况;部分入库单、出库单没有仓管人员签字;入库单连续编号,但存在对填写错误的入库单直接销毁的情况;领料单和出库单均未连续编号,无法保证完整性;对已完工的产成品在厂区散放,未设置产成品仓库进行管理;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实地盘存制,不利于真实反映材料物资的毁损、盗窃、丢失、报废等情况,不利于对仓库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和监控;财务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进行抽盘,但由于仓库与财务设置物料编码不统一,财务的存货明细账的设置仅按照大类设置,盘点数量无法和账面实存数进行对比,财务监控流于形式;仓库根据每月盘点结果直接调整台账记录,缺少内部监控和责任追究,盘点资料和盘点报告均未能归档保存。 整改措施: 1、公司目前仓库、生产、物流均有专人负责,分别控制相关环节,目前人员情况稳定。 2、公司于2010年3月份采用了易飞ERP对仓库进行管理,出入库单、领料单均连续编号并有仓管人员签字,未填写领料单不得领料;并且公司审计室自2010年3月份以来定期到仓库对存货的出入库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逐步改善了内控薄弱的情况。 3、公司使用易飞ERP系统后,物料编码已全部统一,公司将实际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对存货分门别类设置了明细帐,盘点数量可与账面数量进行仔细对比。现公司每月最后一天对仓库进行盘点,次日财务人员与内部审计室人员进行抽盘,然后做出盘点报告,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解决,盘点资料和报告由财务部进行妥善保存。 4、公司已设立成品仓,对产成品进行有效管理。 整改部门:生产计划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副总经理印曦、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易飞ERP系统的启用使此问题有明显改善。 (5)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不规范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现金及票据管理、资金支付审批控制不规范。如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无法与会计账簿及时核对,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对现金管理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出纳以电子表格代替日记账记录货币资金往来,存在随意更改而无法留痕的风险,对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控制不到位;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经复核;未使用票据登记簿对各类票据的领用进行登记管理;对下属子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缺少资金审批监控。 整改措施: 1、公司将于2010年8月份使用易飞ERP系统进行财务核算,在系统里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留痕并及时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2、目前公司每月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启用票据登记簿对各类票据的领用进行登记管理。 3、公司正在计划引进银行的资金管理系统,准备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全面管控。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整改总结:财务部已使用ERP系统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自2010年4月份起每月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启用票据登记簿对各类票据的领用进行登记管理。 (6)财务系统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不当 检查意见:公司财务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岗位与财务会计岗位未分离,会计人员吴璠担任系统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其负责对所有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拥有对会计记录、数据库和操作日志等进行操作的权限,存在财务舞弊的风险。 整改措施:2010年4月公司编制了《财务部岗位职责说明书》,对财务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岗位与财务会计岗位进行分离,财务人员没有兼任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由公司信息部门的人员担任。易飞ERP系统上线以后,各岗位仅有各自分工的权限,凭证的编制和审核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充分规避了财务舞弊风险。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财务部现在试行易飞ERP系统,并已对易飞ERP系统按照岗位分工设置了相关权限,此问题已解决。 (三)会计凭证的编制及管理不规范 检查意见:检查发现,公司没有按照业务核算模块分配会计核算工作,所有业务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均由一名会计人员编制,缺少复核和审核,容易导致会计核算差错;该名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时将不同内容和类型的经济业务事项集中反映在一张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借贷方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经济业务事项具体内容不清晰;月度财务报表编制不及时,会计凭证亦未能及时装订归档,近两年的会计账簿未能打印装订成册,建档管理。 整改措施: 1、公司将于2010年8月份使用易飞ERP系统进行财务核算,已经根据业务模块分配了会计核算工作,届时各岗位会计人员将根据经纪业务编制记账凭证。 2、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女士上任以来已经对记账凭证进行逐步规范,在2010年7月份全面更正上述问题,包括按照业务性质分别编制凭证、明确对应借贷方关系、明确业务内容、完备原始凭证。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女士上任以来,公司每月均及时出具财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并归档。财务部将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将2008年、2009年的会计账簿打印并装订成册,建档管理。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匡晓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杨。 整改时间:2010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总结:财务部已按照整改措施规范了会计凭证的编制及管理。 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及加强规范运作和提高各项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要求各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落实《整改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完成相关工作,并作出此整改总结向深圳证监局报告。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借此机会,对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的一贯支持和指导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