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29日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潮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数64,773,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05%。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64,77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彩霞、王志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