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仲丛主持。 一、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确定议程为: 审议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