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1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 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18,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0年0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0年5月28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数量 比例 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4,634,620 72.27% 27,463,462 302,098,082 72.2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274,634,620 72.27% 27,463,462 302,098,082 72.2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274,634,620 72.27% 27,463,462 302,098,082 72.27%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365,380 27.73% 10,536,538 115,901,918 27.73% 1、人民币普通股 105,365,380 27.73% 10,536,538 115,901,918 27.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80,000,000 100.00% 38,000,000 418,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418,000,000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597元。 八、股票增值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八条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实施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股票增值权总数量由600万份调整为6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由280万调整为308万份,尚未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由320万份调整为352万份。已于5月14日首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1.77元/股。 九、咨询机构 1、咨询部门: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 3、咨询联系人:宋源诚、程梅 4、咨询电话:021-64110567*228 5、传 真:021-64110553 十、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