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投资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项投资尚需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经与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开发含锂瓷土矿资源事宜,于2010年5月7日在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意向书》。 一、意向书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含锂瓷土矿的开发及综合利用。 2、项目内容: (1)瓷土矿开采、分选; (2)锂等稀有金属提炼及深加工; (3)选矿尾沙的综合利用。 3、项目地址:江西省宜丰县工业园或甲方规划的其他选址。 4、项目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约人民币10.5亿元,分三期实施。 5、项目实施主体: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二、合作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项投资尚处于意向阶段,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确定。本意向投资项目若能获批投资,将使公司的产业链向建筑陶瓷行业上游延伸,同时,项目公司是和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地方政府合资,宜春市政府致力于打造亚洲锂都,项目公司结合地方政府的产业战略扶持政策,通过瓷土矿中含锂等稀有金属的提炼 及深加工,也将为公司产生附加的投资效益。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资尚在意向阶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有关本项投资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