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3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书面表决方式(传真),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杭州银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