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建军先生主持,总经理程凡贵先生,财务总监黄猛明先生,副总经理、监事会秘书孙军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贷款结构,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利率为4.2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需求。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刊登于2010年11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046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三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