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 年 5 月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2010年5月26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09 年末总股本 289,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P=P0-V=12.35元-0.15元=12.20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20元。 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发表专项法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