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10年4月27日在公司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本次核销的坏账准备事实清楚,并已证明确实无法收回,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核销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4月27日